首页 教学工作规范 | Document Show

关于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的规定

 经济管理学院    2017/2/28 14:50:45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保证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经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系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教学工作中的任何人为差错、事故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

一、在教学工作各环节中,出现人为差错、事故的教师,系根据其情况将取消其评选或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当年或近三年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资格。

二、教学工作中人为差错、事故的界定

1.授课计划不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

2.教师未按授课计划的要求完成教学内容;

3.教师上课前不备课或备课工作马虎;

4.教师未能尽职尽责提高教学水平,学生期末或年终教学质量测评成绩低于60分;

5.未能按要求指导学生完成课程实习或课程实验;

6.擅自更改学生上课地点、时间;

7.不按要求对学生作业进行批阅;

8.不参加由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教学、教研活动;

9.课程考试试卷不按课程考核大纲的要求出题;

10.不能按要求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学生毕业论文指导书填写不符合相关要求;

11.因教学工作缺乏责任心,被学校教务处、督导团点名批评或予以通报;

12.其它严重违反《经济与管理系教师教学管理制度》的情况。

友情链接 | Friendship Link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邮编:415100

联系电话:计财处 0736-7821399 校办 0736-7388388 招生 0736-7377377 就业 0736-7388885 教务 0736-7385222 学工 0736-7381111 传真:0736-7388882

本站不支持IE10以下版本或基于IE10以下版本内核的浏览器,获得良好的用户体验请升级浏览器为最新版本

版权所有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 Copyright 2014 - 2026 Hunan Applied Technology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主体备案号/许可证号:湘ICP备15000766号 前置审核号:湘教QS4_201407_070076

©2024 由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