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实施办法
经济管理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强化和规范考试的命题、制卷、评阅、分析与保管,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范》(院发【2014】53号)有关文件精神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试卷命题的原则与要求
(一)命题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
2、合理性原则: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题分、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评分标准简便、准确,便于把握。
3、有效性原则: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能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地能力。
(二)命题要求
1、各门课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试题库。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和其它有条件的基础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考试。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相同的课程,尽可能实行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卷。
2、试题内容要符合课程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
3、客观性试题答案应准确无误。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要合理,便于掌握;解题步骤、要点的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4、同一课程考试试题与前两次相同的题目应控制在30%以内。
5、试卷编制要综合考虑试卷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恰当,有较全面的知识覆盖面。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试题中应具有一些反映综合性、灵活性和时代性的内容。试卷编制的总体难度可按7:2:1的原则,即基本理论知识要求的题目应占70%左右,中等难度的题目应占20%左右,难度较大的题目应占10%左右。
6、同一题型的试题应编制在一起,试题编排总体上要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7、每门课程至少2套试卷(专科2套;本科3套)。试卷(即A卷、B卷和C卷)应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的具体要求(如采分点等)。试卷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完全相同试题的分数之和不得超过30分。
8、试卷的每道题后面都应标有相应的分数。
9、考试命题工作一般应在考试前两周内完成。
二、考试试卷的审批与保密
(一)命题后的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副院长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一套试卷用于考试,其余的试卷密封好后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在密封袋上签字作为备用试卷,用于学生缓考或重修。命题教师需在考试前两周将已审核的3套试卷及相应的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交学院教务办,由教学秘书负责管理、印制。
(二)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给命题教师重新命题。
(三)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凡在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从严、从重处理。
三、考试试卷的制卷与密封
(一)试卷一律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样式制卷,上交打印稿,并上交电子文档。试卷要填写相关信息内容:学年及学期、课程名称等。注意试卷上课程名称应与课程表、教学计划上的名称相吻合。试题表述应简明、准确,不得有差错和歧义;试卷必须打印清晰。
(二)试卷由教务办按照学校要求分类整理或上报教务处。试卷打印的时间、地点和份数等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及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到学校非指定的试卷印刷单位印制试卷。
四、考试试卷的启用和装袋
(一)教务办在考试前准备好试卷,并按规定妥善保存。在考试前15分钟将密封试卷交主考教师。
(二)主考教师领取试卷后立即进入考场,在考前5分钟当众开启试卷密封袋,据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并按当场考生实考人数分发试卷。
(三)考试结束后,主、监考人员应核对考卷数量,并按要求将所有试卷装袋,按照规定当面清点试卷数量交教务办相关人员。
五、考试试卷的评阅和分析
(一)评阅
1、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3天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2、每门课程考试试卷必须有2名以上老师共同阅卷并签名。
3、评卷一律要求用红色笔,卷面上的大题得分标记以“正分”形式体现,小题以“负分”形式体现,并要求答案“对”或“错”均应有批示(即题题见红)。试卷评阅后,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应该在卷面上体现。试卷总分不要出现小数。
4、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登录学生成绩。每门课程的总分、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
(二)分析
1、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对所任课程学生总体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填写《教学手册》《试卷分析报告》。《《教学手册》、《试卷分析报告》与试卷一起交学院教学管理科存档备查。
2、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1/4以内。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制定改进措施。
六、考试试卷保存的范围和方式
(一)保存范围
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补考(缓考)试卷;笔试的考查课程试卷;重修课程试卷等。
(二)保存方式
1、试卷由学院教学管理科统一妥善保存。
2、试卷在评阅记分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将试卷移交学院教学管理科教学秘书处。
3、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分教学班进行保存,教学秘书应在本学期前6周内整理完前一学期的试卷,保存的试卷要按教学班装订成册,用试卷专用袋装档,试卷专用袋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
试卷专用袋中应有以下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袋)(1)目录清单; (2)考场情况登记表;(3)考试成绩登记表;(4)A卷、B卷;(5)A卷、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6)《课程教学状况及考核结果分析表》(考核结果分析以卷面成绩进行分析);(7)学生考试试卷(按考试成绩登记表顺序排列)。
4、单独开班的重修试卷及正常考试的补考试卷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试卷的保存年限
学院应将学生考试试卷以教学档案资料保存,保存年限为学生毕业离校后三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